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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This document in English)
美國食品暨藥物管理局(FDA)區域營運辦公處處長,Deborah Ralston女士,負責協調由各地調查與分析人員組成的小組所舉辦的各項活動,確保那些預計輸入美國市場且經其監察的食品,皆能符合美國食品暨藥物管理局(FDA)的規定。自從Ralston女士於1972年進入美國食品暨藥物管理局(FDA)服務以來,曾經在監察部擔任過多項職務,包括研究人員、稽核主管以及案件審查及執行主管。
問題:美國食品暨藥物管理局(FDA)在過去五年內所監察的進口食品數量,是過去的兩倍之多,你們曾為確保這些食品的安全,採取過哪些措施?
回答:美國食品暨藥物管理局(FDA)擁有一個受過科學訓練且人數超過2,000名的專業小組,負責各種檢驗、收集並分析食品樣本,以及調查、監督各類食品的回收和採取強制措施,並嚴格監督各種由美國食品暨藥物管理局(FDA)所監察的食品輸入美國本土。美國食品暨藥物管理局(FDA)負責監督的所有食品,包括:人類食品、動物飼料、疫苗與其他生物實驗用品、醫療設備、獸醫用藥以及藥物等。
美國食品暨藥物管理局(FDA)每年分析近三萬種進口食品,我們在2006年10月1日至今年9月30日止,總共已抽驗了超過八萬件進口食品,更已進行了800次以上的海外檢驗工作。
問題:美國食品暨藥物管理局(FDA)採取何種措施為進口自中國的食品把關?
回答:美國食品暨藥物管理局(FDA)已多次與中國官員針對此事進行討論。今年9月,美國食品暨藥物管理局(FDA)曾派遣一組專家拜訪中國,更曾在10月份時由領導階級與對方的對等單位進行協商,且這些協商皆已達成正式協議,除可鼓勵雙方擴大資訊交流外,亦可讓我們有更多在科學與多項標準上和中國的企業與管理者,共同為確保產品品質與安全而努力的機會。美國食品暨藥物管理局(FDA)在過去幾個月中,已對中國30幾間工廠的產品進行檢驗,因該等產品皆屬於我們的監察範圍。
問題:美國食品暨藥物管理局(FDA)針對所有欲銷往美國且經其監察的產品,進行檢驗和抽樣的比例低於1%,為何他們無法提高檢驗和抽樣的比例?
回答:由於進口產品數量過於龐大,每年約有來自全球超過150個國家、價值約2兆美元的產品,因此無法完全檢查或檢驗所有進口的產品,但我們將根據風險及以鎖定目標的方式,也就是針對可能會威脅民眾健康的進口產品進行檢驗。
例如:我們和美國國土安全海關邊境保護局(CBP)互相配合,協力找出可能裝載危險食品的貨物並禁止輸入美國。根據法律規定,有些與食品有關的訊息必須在進口至美國之前,先向美國食品暨藥物管理局(FDA)呈報,因此我們的預先通報中心全年無休,開放受理這些業務,此亦意味美國食品暨藥物管理局(FDA)除了必須事先瞭解特定食品貨物將於何時輸入美國何處,亦必須非常清楚貨物內容、輸出國家和單位,以及食品製造地點。
即使我們無法完全檢查每一項進口產品,但仍能在它們輸入美國之前,透過電子方式進行全面檢驗。根據我們所建立的標準,若產品會造成任何疑慮時,自動化系統會發出警示,我們即會深入調查該等產品,若接獲批准,也會全面檢驗此項產品。
問題:美國食品暨藥物管理局(FDA)將如何提高產品檢驗能力?
回答:我們提供調查人員最先進的檢驗儀器,協助他們在檢查產品時,能獲得即時性的科學回報,讓檢驗工作能夠順利地進行。我們即將使用一套可檢測出仿冒藥品的儀器,此儀器是由美國食品暨藥物管理局(FDA)法庭化學中心研發的一套設備,即將由美國食品暨藥物管理局(FDA)調查人員使用於審查國際郵件。
另有一種手提裝置,亦可檢測出食品和藥物內的多種對人體有害的成份。
除了研發新科技之外,我們也持續開發現有技術,以符合調查人員和行動實驗室的需求。由於我們收集的產品樣本是來自於全國數百個地點,因此,我們不可能在每個收集點附近皆設置一座實驗室,不過,當邊境有檢驗需求時,我們仍有兩間行動實驗室可供使用。這兩個行動實驗室一直是我們非常珍貴的資源,最近,我們將微生物行動實驗室放置在南方邊境,檢驗多葉生綠色植物上的細菌和大腸桿菌群,化學行動實驗室則放置在北方邊境,以檢驗各種食品內所含的農藥、毒物和毒素,不過在這段期間內,皆未於該兩處發現任何受汙染的產品。
問題:除了產品檢驗之外,美國食品暨藥物管理局(FDA)要如何提高進口產品的安全性?
回答:我們希望想把產品輸入美國的民眾,能夠負起產品安全的責任,且無論是藥物、設備或任何一種有效的產品,同時我們也期望能在進口該等產品之前,即能將監控系統建置完成,因此,我們正計畫與外國政府及友邦合作。或許這些邦交國在其他國家已設置了一個代表處,能夠為提供該等國家的政府,與美國食品暨藥物管理局(FDA)標準和技術有關的諮詢服務,但是我們仍希望能協助他們發展監察系統,讓危險產品無法出口至其他國家。若這些危險物品已運抵美國港口,我們的邊境檢驗站即會以第二層安全防護措施取代第一層防護,這也是目前最常使用的方式。
另外,我們和全球17個國家,共超過30個對等機構已建立了彼此的資訊交流協定,因此能夠即時分享與獲取與進口產品有關的訊息,例如:當歐盟對一項進口產品提出疑慮時,便會通知我們,我們即可將此資料輸入自動化系統,以瞭解此類產品是否已進口我國,並確認我國是否已設置適當的監察系統,防止該等產品輸入國內。
問題:消費者該如何自保,以預防購買到進口危險產品?
回答:消費者在購買產品時,必須保持一定程度的警覺性,例如:以郵購方式向國外購買藥品的民眾,常自以為可以節省荷包,卻没有考慮到該等標榜專利藥品的品質,其實無法和他們在國外購買到的藥品相比,結果不僅花了冤枉錢,而且這些藥物的品質也令人感到擔憂。
消費者應該多注意由美國食品暨藥物管理局(FDA)、美國農業部與其他政府機關,所發行的各種與其監察管轄之產品有關的媒體報導,以預防購買到已下令回收之產品。若您所購買的產品有任何問題,請踴躍向相關單位檢舉。
請至[http://www.fda.gov/opacom/backgrounders/problem.html] ,詳閱「如何向美國食品暨藥物管理局(FDA)檢舉產品相關問題」。
China Partnerships Page
http://www.fda.gov/oc/initiatives/advance/china.html
Date Posted: October 17, 20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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